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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泰州学院第七届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

一、时    间:2019年4月26日-27日

二、地    点:泰州市体育中心田径场

三、参加单位:各二级学院代表队

四、竞赛项目:

男子组:100米  200米 400米  800米 1500米 3000米 4×100米  

4×400米  110米栏(91.4厘米) 跳高 跳远  三级跳远  铅球(6kg)

女子组:100米  200米  400米 800米 1500米 3000米 4×100米

4×400米  100米栏(76.2厘米) 跳高  跳远  铅球(4kg) 实心球(2kg)

五、参加办法:

1.每队参赛人数不超过40人(男女不限);男、女子组每项各限报3人,每人限报2项(接力除外)。

2.运动员资格: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在校在籍学生。

3.报名方法:各队按规定填写报名表(男、女运动员各一张,运动员姓名号码对照表一张)。三张表均由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后于2019年4月10日下午5时前送交济川校区公体部办公室 (艺术楼C1106办公室),同时发送电子版至 mailto:562100347@qq.comm(报名表见附件)。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六、竞赛办法

1.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。

2.100米、200米、4×100米等项目分为预赛、决赛两个赛次,如不超过8人(队),则采用一个赛次;其它项目均为一个赛次。

3.运动员参赛必须佩戴号码布,出示学生证,否则不得参加比赛。

七、录取名次和计分办法:

1.各单项均录取前8名,按9、7、6、5、4、3、2、1计分,接力项目加倍计分,破校田径最高记录的项目加5分(每人同一项只加1次)。

2.参赛不超过8人(队)的项目则采用减一录取的原则,计分不变。

3. 团体按男、女分别计算总分,各取前六名。

4.大会设“体育道德风尚奖”和“优秀组织奖”各一名。

八、奖励办法:

各单项前8名发给证书,前3名同时给予物质奖励;获得团体前6名的代表队发给奖杯;获“体育道德风尚奖”和“优秀组织奖”的单位给予奖匾。

九、其 它:

各学院必须组织所有参加径赛项目的运动员进行体检,体检不合格的运动员不得参加该项比赛。

十、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        泰州学院第七届田径运动会组委会            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9年3月21日

 

附件:校第七届田径运动会报名表.doc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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