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时 间:4月19日-20日
二、地 点:泰州市体育中心田径场
三、参加单位:各二级学院代表队
四、竞赛项目:
男子组:100米 200米 400米 800米 1500米 3000米 4×100米
4×400米 110米栏(91.4厘米) 跳高 跳远 三级跳远 铅球(6kg)
女子组:100米 200米 400米 800米 1500米 3000米 4×100米
4×400米 100米栏(76.2厘米) 跳高 跳远 铅球(4kg) 实心球(2kg)
五、参加办法:
1.每队参赛人数不超过40人(男女不限);男、女子组每项各限报3人,每人限报2项(接力除外)。
2.运动员资格: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在校在籍学生。
3.报名方法:各队按规定填写报名表(男、女运动员各一张,运动员姓名号码对照表一张)。三张表均由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后于2018年4月4日下午5时前送交济川校区公体部办公室 (行政办公楼D2127室),同时发送电子版至 31395282@qq.com
(报名表可从公共体育部网页下载)。
六、竞赛办法:
1.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。
2.100米、200米、4×100米等项目分为预赛、决赛两个赛次,如不超过8人(队),则采用一个赛次;其它项目均为一个赛次。
3.运动员参赛必须佩戴号码布,出示学生证,否则不得参加比赛。
七、录取名次和计分办法:
1.各单项均录取前8名,按9、7、6、5、4、3、2、1计分,接力项目加倍计分,破校田径最高记录的项目加5分(每人同一项只加1次)。
2.参赛不超过8人(队)的项目则采用减一录取的原则,计分不变。
3. 团体按男、女分别计算总分,各取前六名;
4.大会设“体育道德风尚奖”和“优秀组织奖”各一名。
八、奖励办法:
各单项前8名发给证书,前3名同时给予物质奖励;获得团体前6名的代表队发给奖杯;获“体育道德风尚奖”和“优秀组织奖”的单位给予奖匾。
九、其 它:
各学院必须组织所有参加径赛项目的运动员进行体检,体检不合格的运动员不得参加该项比赛。
十、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泰州学院第六届田径运动会组委会
2018年3月19日